1、負責管理處各部門員工的招聘、培訓及考核工作;
2、負責對物業內的保安、清潔、工程、服務工作及管理處日常工作進行監督,確保管理水平;
3、每天巡查物業情況,檢查各部各崗工作情況,遇特殊或嚴重情況即向上級匯報;
4、主持與管理人員包括保安,清潔劑工程主管之工作例會;
5、協調、支持、配合商業管理的各項營銷活動;
6、監督各級按時完成工作報表;
7、草擬每月預算及計劃并及時交上級審批;
8、負責統籌、協調收交樓工作,對所有收交單位保持原整檔及記錄;
9、與商業管理保持密切聯系;
10、加強內部管理及協調與其他各部門的工作;
11、與有關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(環衛局,公安部門,街道,供電局等);
12、定期拜訪租戶,征調意見,在管理上做出改善;
13、參加公司及各政府部門召開之會議;
14、不定期巡檢管理人員值班時間;
15、不定時夜訪,確保管理良好;
16、復核各操作運轉規程及物業有關管理制度;
17、對部門內的有關設施提出經營管理方案。
任職資格: